【来源: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荔枝新闻】
劳动者有休病假的权利,但如果滥用病假权,则得不到法律的支持。员工周某以腰痛、只能卧床不能上班为由,长期“泡病假”。但病假期间,却跨省参加演唱会、婚宴等,因而被公司辞退,于是她向公司索赔。最近,该案二审宣判。
2024年3月17日林俊杰在杭州举办演唱会。在演唱会热烈的气氛中,员工周某就身在其中。此时,她以腰痛、只能卧床不能上班为由,已向公司申请病假65天。演唱会结束后,她继续以同样理由休病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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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后来调查了下周某乘坐交通工具的记录,显示周某在请病假期间,具有相当多次的乘坐高铁去外省的情况。跨省参加了演唱会以及跨省参与了亲友的婚宴,而这些情况是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前与她多次核实,询问是否只能卧床休息时,周某坚持她就是卧床在家没有外出。”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四级高级法官刘懿介绍。
经查,员工周某于2023年12月11号至2024年4月9号期间,共从三家三甲医院中,开出病假单11张,共计病假天数82天。但就诊记录显示,她仅患有轻度腰椎间盘突出。
2025年2月20号,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:法院认为,周某的行为既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,也违反劳动者应遵守的诚信、敬业原则,公司辞退周某符合法律规定,驳回周某向公司索赔的诉讼请求。